石门县双桥建材有限公司金湾采石场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要求,现对石门县双桥建材有限公司金湾采石场(以下简称“该矿山”)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本期(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共投入14.86万元用于矿山新增的两个(+250m、+235m)终了平台的复垦复绿、9次边坡监测及1次水质检测等生态修复工程。
二、修复完成情况: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对照《湖南省石门县双桥建材有限公司金湾采石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简称“方案”)基本实施到位。其基金计提情况基本符合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审核,认定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电话:0736-7261089,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877号)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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