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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20〕33号

来源: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2020-05-25 09:45 字体:【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2019年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湘建建函〔2019〕98号)及《常德市2020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常建通〔2020〕17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整治当前表现比较突出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建设问题,推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因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各区县(市)存在的监管“盲区”“特区”。

(二)重点查处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或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业务以及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项目。

(三)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被责令停工未经主管部门复查同意擅自复工的项目。

(四)重点查处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盲目抢进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施工、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项目。

(五)重点查处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和工序验收的项目。

(六)重点查处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并定期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形;不按规定配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形: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核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等情形。

    三、实施范围、方式、时间及步骤

    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建筑工程。本次行动采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查和交叉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市本级的项目由局执法监察支队人员和各区县市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共同检查。

从2020年6月上旬至11月下旬,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六个工作重点内容,深入现场组织自查,按照“打非治违”“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检查表》(详见附件1)逐项评价,发现问题立即进行自改,形成书面整改材料。

(二)执法检查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下旬)

在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7月中旬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对所辖区内进行首次督查。在8月底前由我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组织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大队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交叉检查,交叉的区县市随机确定。对在自查阶段发现并自行整改的不予追究,对在自查阶段隐瞒不报、未发现问题的或发现问题后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督促整改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对各地开展“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以及企业、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每季度末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将《违法项目立案处罚台账》(详见附件2)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

(四)回头看总结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底)

对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对各区县(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季度目标考核,即9月底完成第二次督查。对发现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区县市执法监察大队调查处理。各检查组分别总结各自检查区域的检查情况、整理检查资料,11月3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汇总。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参与检查。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有违法行为的填好附件2)和报送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打击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

联系人:陆晖   电话:15697368816  传真:7710728

电子邮箱:3283653107@qq.com

附件:1.“打非治违”“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检查表

          2.违法项目立案处罚台帐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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