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常德家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向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申请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延续)。
接到申请后,市住建局(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办会同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15条、《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拟批准常德家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从事瓶装燃气经营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36—7255407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0736—7168508市燃气办
2020年1月1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