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废止《西湖管理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分内容及《西湖管理区2024年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农办研究,决定废止《西湖管理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体系”的工作要求及《西湖管理区2024年返乡创业工作方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及《西湖管理区2024年返乡创业工作方案》不再执行。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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