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常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桃源分局、石门分局、澧县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4月6日下发了《常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涉及的水、大气、土壤及其他方面进行了增补建议,我市需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共7家,包括水重点排污单位2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家,请相关分局和业务科室知晓并加强对新增名单企业的监管工作。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8日
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桃源分局、石门分局、澧县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4月6日下发了《常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涉及的水、大气、土壤及其他方面进行了增补建议,我市需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共7家,包括水重点排污单位2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家,请相关分局和业务科室知晓并加强对新增名单企业的监管工作。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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