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技术服务工作的询价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2025年5月29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技术服务工作(预算6万元),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技术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按要求选取单元打造攻关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2、开展分区管控典型案例宣传宣教工作,不少于五个典型案例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3、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调整的前期工作。
4、其他需要协助开展的内容。
三、工作时间要求
从2026年4月启动至2026年11月份基本结束,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单位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技术等工作方面应具有相关能力与业绩。
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报价一览表
6.技术方案(自拟)
六、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
2.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下午6点。
地点:常德市市民之家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电话:0736-7257303 联系人:高梓闻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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