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召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7月8日,市司法局召开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仲裁委秘书处、市德城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人民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市新安学校等五家参改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部署启动了直属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详细解读了此次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政策,并就具体的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此次公车改革参改单位范围分为两类,党政机关所属公益一类且财务未独立的事业单位和副处级岗位按照要求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参改的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以据实报销的方式,严格实行额度控制,在节支的前提下从严确定报销额度。会议还就“测算后基数过低”、“单位成立未满三年难以测算”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探索了按次按距离包干等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发表讲话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在会上明确了三点要求,一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是涉及干部切身利益,关注度高的一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是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关键环节,认真核对基数,按时上报方案。各直属单位要对本单位对近三年公共交通费用的平均值进行测算,初步确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拟年度总支出额度。三是严明公车改革的纪律要求,严格限定参改人员范围,以“节支”为公车改革的“底线”,确保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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