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守护长江口
——上海市崇明区水陆联动实施长江口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
(本报记者 胡立刚)实现长江口全年禁捕是上海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任务,占上海长江段90%水域的崇明区更是责任所系。自去年9月以来,上海市展开了一系列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行动,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战果,军功章里自然少不了崇明区的贡献。
自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地处长江口的崇明区就承担起了禁捕的重任,因此也积累了不少经验,而这一次集中整治,崇明区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新举措?近日,记者来到崇明进行探访。
禁捕整治水陆联动
“今年长江口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能取得这么好的效果,我们农业执法一线人员真的想不到,再过一个月就要完成‘春雷行动’了,我们对最后的效果充满信心。”崇明区农业执法大队长沈士林谈到过去9个月的禁捕和整治行动,颇为感慨。
去年9月初,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下发《关于专项整治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的通知》,随后,上海市政府召开了长江禁捕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分析上海市长江口水域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集中沿江5个区及农业农村、公安、海警等部门力量,全面实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崇明区快速做出反应,10月10日,崇明区召开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议,正式拉开了整治行动序幕。问题是,崇明区3个岛共有30多个港口港汊,长江口禁捕的对象又来自江苏、安徽等地,必须突破过去类似猫捉老鼠式的禁捕整治行动,怎么破?
崇明区给出了答案,即围绕目标分阶段进行。为了实施全年禁捕,崇明区制定的目标是:陆上无“三无”船舶建造和销售非法渔具窝点,港口、港汊、滩涂、内河无“三无”船舶停泊,水上无“三无”船舶及非法捕捞。根据这些目标,崇明区做出了分4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前期主要是摸底宣传和陆上整治,从12月份开始,开展水上整治和长效巩固。
水陆联动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记者从农业执法大队了解到,上海市共查出“三无”船舶聚集点55个、“三无”船舶1958艘,崇明区共排查出“三无”船舶聚集点42个,“三无”船舶总数为1441艘。更为难得的是,驱离了938艘,拆解了503艘,整治进度达到100%。
协同整治成效显著
数字基本反映出了整治行动工作量的大小,却无法全面反映整治行动的艰巨性,如果说每次行动须有公安、水务、渔政等部门联合可见艰巨性之一斑,那么,联合的广度、参与的人次数量则比较全面地反映出禁捕整治工作的艰巨性。
先行重点整治是崇明区的新举措之一。去年11月11日,崇明区对北八滧长期滞留的163艘“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整治,最后,拆解101艘,驱回原籍62艘,率先实现了“三无”船舶全面清零的目标。而完成目标任务的背后,是公安、水务、渔政等部门出动执法力量和工作人员达600多人次。
龚洪新是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支部书记,自从1998年就从事渔业执法工作,他回忆禁捕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时,总结了3个想不到。第一个想不到的是,去年12月底,位于东滩保护区内的小南港80艘“三无”船舶全部清理完毕。
一点一策是崇明区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引以为傲的创新举措,但是,对于小南港这类位置特殊的“三无”船舶聚集点,平时根本上不去,采用一点一策的同时,更加需要联合的力量。如果没有联合行动,龚洪新和他的同事们就无法在短时间内6次登上小南港,更别说展开清理行动了,因为一旦渔民一时想不通采取跳水、跳江等过激行动,根本就无法展开营救行动。
龚洪新的另外2个想不到,一是长期滞留崇明的外省市渔民回家了,二是所有的整治对象都没有发生暴力抗法。记者了解到,这两个想不到除了归功于崇明区文明执法、以情感人外,还要归功于崇明区主动和江苏各县市进行细致地协调。
长效管理箭在弦上
来自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的数据显示,自去年9月开展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行动以来,初步实现了陆上无“三无”船舶建造和销售非法渔具窝点,港口、港汊、滩涂、江河岸边无“三无”船舶停泊的阶段性目标,功不可没的崇明区没有一丝松懈,以崇明区农业农村委为代表的各级各部门管理者正紧锣密鼓思考践行着长效管理的问题。
长效管理制度是上至崇明区委、区政府下至乡镇都需要的制度,在好不容易取得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重大突破的当下,乘势而为成了共同的愿望。
陈家镇奚家港是崇明区最东端的港口,因为港口位置和长度较长,停泊船只历来多,2015年开始整治,2019年专门成立整治清理机构,单单泡沫、网箱等需要清除的物件就达到135车,今年通过外来人口和治安相结合的管理措施,终于取得了社会各阶层都满意的成效。陈家镇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赵海斌分析认为,如果长效机制能快速实施,不仅“三无”船舶整治成果不会前功尽弃,长期以来每到汛期的安置压力也会迎刃而解。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分管渔政管理工作的副大队长钱宏飞告诉记者,《崇明区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长效管理的意见》已经箭在弦上,很快付诸实施。
记者了解到,崇明区自印发由区政法委和区农委联合制定的《崇明区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那天起,就同步开展了长效管理制度探索,毕竟,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只能满足集中整治行动群龙无首的局面,长期的禁捕和“三无”船舶整治,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自2019年9月开始的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崇明区已经形成了17个相关机构的责任和分工制度,各乡镇、相关部门也形成了每月25日上报《崇明区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月报表》和专项整治情况专报的制度,《崇明区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长效管理的意见》又将丰富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一是明确了长效管理工作目标。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深入持久地开展长江崇明段水域非法捕捞查处和“三无”船舶整治,形成持续管控、水陆并举,严防反弹的工作格局,实现崇明区沿江港口、港汊、滩涂、内河无“三无”船舶停泊,水上无“三无”船舶非法捕捞。
二是明确了工作原则。主体责任、联合执法等悉数在列,还明确了底线原则。
三是把水上长效管理、陆上长效管理分别做出了规定。比如每月组织1~2次联合执法,每年联合执法不少于6次,组建日常巡查队伍对全区23个区域、47个“三无”船舶聚集点位巡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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