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发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科工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信部令第58号),为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本市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绿色低碳发展,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5〕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5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7日
2025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充分发挥好节能监察在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方面的监督约束作用,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和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5〕208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降本增效,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察任务
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厅下达的2025年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市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情况,确定本次监察任务。
(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文件精神,对本市水泥(有熟料生产线)、有色金属(铝型材、锌冶炼)、化工和造纸等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开展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监察内容包括: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能源计量管理情况,建立能源消费登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情况,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培训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等情况。
(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和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准入水平或能效三级)的低效设备。
二、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2025年7月-10月
实施办法:采取现场监察方式进行,省级监察任务按照省工信厅年度节能监察任务文件执行,市级监察任务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完成。(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工信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要充分认识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下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协调指导,督促被监察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市节能监察中心要制定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监察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开云手机版官方 《关于印发〈常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规范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明执法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严守廉政纪律。监察人员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工作纪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树立节能监察严格规范、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与市发改委的协调配合,健全跨部门联动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公开工业节能监察情况,依法公布违规用能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督促其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探索将工业节能监察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创建绿色工厂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工业节能降碳合力。
联系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王浩 0736-7256620
市节能监察中心彭灿 0736-7170262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