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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瓶身份不明美瞳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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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09:23 来源:开云app在线登录入口官网

  常德政府网5月12日讯(作者 金洁)“您好,您有带过美瞳吗?”,“出去玩的时候会带”。“美瞳销售需要有经营许可证您知道吗?”,“这个还真不知道”。这是5月8日下午,市区药监部门在市城区水星楼淘宝城联动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一角。此次行动共检查店面30余家,其中5家店铺涉嫌无证经营美瞳及护理液,现场共收缴美瞳1673瓶,护理液87瓶。

工作人员清点记录涉嫌无证经营的美瞳

工作人员查找出的涉嫌无证经营的护理液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性眼镜(俗称“美瞳”)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由于接触眼球,配戴使用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眼部感染、过敏反应,出现眼睛干涩、红血丝、视线模糊不清,以及结膜、角膜损伤等各种眼病,对眼睛造成伤害。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列入需要严格控制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未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企业、商户,不允许生产和经营。

工作人员向涉嫌无证经营美瞳的经营者下发扣押决定书,并作说明解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美瞳”及护理液,应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门店购买。购买时,应注意查看店堂内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是否涵盖有“Ⅲ类医疗器械:688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欲购买的“美瞳”及护理液外包装上是否标明有产品注册证号及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可及时到当地药监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

收缴的部分涉嫌无证经营的美瞳及护理液

  我市此次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已于3月15日启动,8月15日结束,为期5个月。“五整治”的主要内容是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

 

(编辑:金 洁)

(审签:李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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