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kaiyun官网登录入口 >区县动态>详细内容

桃源、石门率先完成秸秆禁限烧区域调整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5-07-31 07:40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近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门获悉,桃源县和石门县在全市率先完成秸秆禁限烧区域调整。

2024年,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划定秸秆禁限烧区域。2025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要求各地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禁烧常态、以禁促用”总体思路,对秸秆禁限烧区进行调整,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

秸秆禁限烧区调整后,桃源县明确,县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5公里内耕地,1条铁路和3条高速公路沿线2侧2公里内耕地,10条国(省)公路干线沿线2侧1公里内耕地,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耕地,以及所有乡镇(街道)内部分耕地划为禁烧区,其他区域为限烧区。石门县明确,楚江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和秀坪园艺场、东山峰管理区、白云山林场、大同山林场、洛浦林场、夹山管理处全域,以及维新镇等10个乡镇(街道)内的部分村(社区)划为禁烧区,其他区域为限烧区。

秸秆限烧区内18时至次日9时,或出现不利于大气扩散天气等情况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秸秆限烧区内,乡镇(街道)应以村为单位开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错峰焚烧。

据悉,如果发现有人在秸秆禁烧区或限烧区禁烧时段内露天焚烧秸秆,乡镇(街道)可以对其处罚500元至2000元。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