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帮常德澧县母子讼回21万赔款
一起车祸,作为一家“顶梁柱”的丈夫不幸遇难,留下了精神异常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谁来帮他们维权?常德澧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一审判决李某、赵宏(化名)母子获得了21.448万元的赔偿。
去年9月19日中午12点半左右,澧县梦溪镇村民赵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行驶至该镇中桥口村路口,与途经此地返回太青乡的丁某驾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赵某当场死亡。经当地交通部门现场勘验后认定,赵某、丁某负同等责任。
时年49岁的赵某是家里唯一劳动力,他的妻子李某是一位精神病人,其子赵宏年仅14岁正读初中二年级。赵某的突然离世,对这个贫寒的家庭无疑是致命一击。而且,更让人揪心的是,作为李某、赵宏的法定代理人的李某母亲刘某已年过八旬。面对这样一个失去了“顶梁柱”、妻儿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的案例,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3月15日,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考虑到李某、赵宏的实际情况,法院为这一案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5月5日,该案一审判决,李某、赵宏母子获得了21.448万元的赔偿。同时,该案的诉讼费由丁某承担。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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