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五抓”改作风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干警服务意识、工作水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澧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五抓”以提高工作标准和效能。
一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及其考评办法和主要工作任务》、《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司法局值班长负责制度》等制度。二是抓服务。狠抓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的服务建设,实施分管领导负责制,通过抓遵规守纪、办事效率、满意服务等拓宽服务对象、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抓培训,通过班子带头,股室负责人轮流授课、阶段业务考试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通过深入基层,指导司法所工作、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等形式提高基层指导能力。四是抓典型。以“法律服务诚信标兵”、“满意干警”等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典型”宣传,营造氛围,带动广大司法干警干事业、争先进、创一流的积极性。五是抓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澧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值班长负责制度,着力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