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运行
近日,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岩汪湖至县城路段两边行道樟树拍卖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举行,此次拍卖的樟树共有1358株,起拍价为148万元,在县检察院、纪委、县财政局等单位的现场监督下,通过40多分钟的公开竞价,最后中标价达到333万元,增价185万元,增价比达125%。此次拍卖会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集中规范交易的一个成功例子。
为了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规范、高效,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手抓了“三招”:力促项目进场,做到了应进必进。出台了《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目录》,明确要求目录内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进场集中交易,接受统一监督。对于按目录应进未进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发中标通知书,不备案,不为其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关证照,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责;规范交易流程,做到了公开透明。立足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规范便捷”的整体要求,对原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流程再造,并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现场监督,做到了有效防腐。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开展交易时,业主按规定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到现场监督,确保交易活动按程序依法进行。对于交易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真正将交易活动置于阳光下进行。截至4月底,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活动38场,成交金额20552.5万元,节约政府资金990.7万元,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编辑:李念念)
终审:刘科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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