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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国税城东分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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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0 10:18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益

  日前,武陵区亨驰办公用品经营部遗失发票6张,按照往常该经营部要被处罚1800元,但这次武陵区国税局城东分局只按每张50元对其进行了处罚。这是该分局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作为重要考量后发生的新变化。

  今年以来,该分局认真学习了《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尤其对涉及到本局业务较多的逃逸户解非、发票遗失、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行政处罚裁量进行了重点规范,税管员自由裁量的权限和空间大大缩小。按照新规,对纳税人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的行为,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抵触、不遵从税法的行为,视情况给予处罚;对严重不遵从行为,从重给予处罚。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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