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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评价标准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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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3 10:37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曾玉英 通讯员 夏梨芳

  2月21日,副市长朱晓平请来2位副区长(县长)、4名党委书记和6名村支书,就美丽乡村评价标准、考核办法、推进方案召开“诸葛亮”会议。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有的放矢。

  今后相当一段长时间内,建设美丽乡村是 “三农”工作的重头戏之一。常德积极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活动,力争3年内建成300个美丽乡村,其中100个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怎样才能称得上美丽乡村?评价标准如何设定?怎样才有可操作性?不是坐在办公室能够完全想周全的。多听基层心声,能够事半功倍。

  村支书打开话匣子,一条条讲,一项项评,非常有针对性。有人说,评价标准中要有1个以上现代高效产业,水稻算不算,国家现在就是提倡种水稻,应该改成主导或者特色产业;有人说,建设美丽乡村,规划是“先行官”,落脚点在环境,必须做到“四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一有(有绿化)一无(无污染),可以在一起评价。有人说,要想产业发展,科技协会、产业协会、用水协会都要成立。

  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上说要达到村强民富生活美、村庄宜居环境美、村风文明行为美、村稳民安和谐美、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标准。朱晓平结合大家的建议,逐条逐行对评价标准进行归纳,交待市委农村工作部有关同志,马上对评价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更加符合美丽乡村创建要求。

 

(编辑:金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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