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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打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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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07:52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王敏 牟建平

今年来,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打击酒驾醉驾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

今年来,全市公安交警紧盯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以及农村地区操办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对酒驾醉驾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行动中,执勤警力瞄准夜间等重点时段,对全市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周边发起凌厉攻势。

5月2日0时56分许,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民警在县城楚园路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对一辆号牌为湘J0××6C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熊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熊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熊某的驾驶证早已被吊销,其不具备驾驶资格。民警依法对熊某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1800元的处罚决定。

近日,澧县辖区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电动车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民警根据调查取证得知,杜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撞到路边树木后侧翻倒地,所幸杜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仅造成其软组织挫伤。经医疗机构抽血检测,杜某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2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办案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并给予了严厉批评教育。

日前,赵某饮酒后驾车遇津市执勤交警检查,便弃车逃跑到田间躲藏,后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危害极大,交警部门坚持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安全理念,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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